| 2005年司法考试改革及考生复习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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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热线网:http://www.xx988.com 来源:北京考试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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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荣幸请到北京万国学校三位老师为广大网友介绍司法考试05年改革以及改革之后考生应该采取的策略。
骆勇:我是北京万国学校执行校长,大家好!
季宏:我是季宏,是北京万国学校的老师,讲授的是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以及行政法。
邹建章:大家好!我是邹建章,我主要研究第四卷,以及司法考试中的一些宏观政策和趋势问题。
主持人:今年司法考试在考务方面有一些调整,请骆校长介绍一下今年司法考试将有何变化?
骆勇:司法考试已经有三年的历史,在三年的发展过程中,从最初的政策改革到2004年的试卷改革,从形式意义上来看,基本上到了一个稳定的状态,从大纲以及公告以及各方面情况分析来看,05年以后的司法考试更多的应该在考试内容方面突出理论导向。因为司法考试是在原来律师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在命题的风格和特点上对原来的律师资格考试有一个继承关系,作为理论导向的趋向从律师资格考试开始又经过三年司法考试的完善,特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
在理论导向的命题形势下,我们从去年到今年对近千名考生做了一个调查,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到有10%左右的考试错题是因为自己对知识点完全不知道导致的,而更多的考生认为是90%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造成失误有四大原因:
第一个原因:主要是因为司法考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而大部分考生面对法条往往会出现“望文生义”的理解错误,而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的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和解释,这是司法考试考察的一个方向。
第二个原因,以熟知代替应知。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要大,所以在考试的过程中,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的规定,比如提到盗窃罪,就认为是秘密窃取,因为在生活中大多数盗窃罪都是秘密窃取,但是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是本质规定,这就会导致很多的错误。
第三个原因,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中的地位及联系,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
第四个原因,是法律思维的问题。考生知道考点,但是不知道用法律专有的语言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不知道在法律思维的支配下如何具体表现为书写文字。
司法考试形式上越来越稳定,在命题方向上,05年会更加突出理论导向。在这个理论导向的面前,我们认为考生目前存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失误问题,而是失误背后的四大原因:望文生义;以熟知代替应知;不能从规则制度层面把握法条以及法条间的联系;不能用法言法语来表述法律判断。
主持人:谢谢骆校长,从宏观的方面谈了司法考试。我们请季老师和邹老师来谈一下具体每一个步骤如何复习。
邹建章:有些媒体报道,今年的司法考试有两个新变化:一、2005年新增加了分析题;二、论述题从过去的800到1000字,改为不少于500字的要求。这些报道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这两个所谓的新变化在2004年的试题中就已经体现出来了,今年的大纲仅仅是对去年试题改革的一个确认。要想了解今年大纲所说的论述题是什么样子,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找到去年真题,去年的第四卷中的论述题的答题要求其实和今年大纲的规定是一样的。
第四卷的论述题,是司法考试试题改革中最大的亮点。从客观变为主观,司法考试试题第一次没有答案了,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论述题出台以后,国内有很多的评论,各界对这个改革评价非常高,可以说论述题所代表的改革方向,体现了律师资格考试到司法考试试题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个趋势,即理论化的导向。
今年的司法部司法考试公告里特别提到了第四卷的学科范围,有法理学、刑法、民法等学科,惟独没有提到宪法。问题是大纲对第四卷划定的范围里面提到了宪法。公告还特别强调考试的依据是以大纲为准,这个问题我想在这里特别说一下。以大纲为准,宪法也应该纳入复习第四卷的范围。 大纲和公告在第四卷的学科范围问题不统一,也许是司法部相关工作机构的一个工作失误。
宪法和法理进入第四卷是从去年大纲中开始的,去年第一次把宪法和法理纳入第四卷,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和法理就要单独出大题,事实上已经考察过两年的三道论述题,也从来不是专门为宪法或者法理学设计的。宪法和法理进入第四卷主要是从更为综合的角度考察考生,所以在论述题当中一般可能不会专门出宪法和法理的论述题。
季宏:司法考试主要是通过案例分析,有可能是第四卷大的分析题,也可能是前三卷的案例分析题,有几个特点,一、从法条来进行案例分析,这个法条又涉及到第二个知识点,法条背后的理论。二、根据大纲和教材把握历年真题把握知识点和各大纲的法条。三、把握法条的基础上,把握法条之间的区别,综合掌握法条的知识点。四、必须把自己的知识能力转为得分能力。
网友:请问骆勇校长,能否在临考三个月前提供一个临考方案?
骆勇:建议考生在最后三个月的时候按照大纲出来以及相关辅导教材出台的情况下,建议考生针对大纲把相关的知识点都能够过一遍,注意每一块的知识点和每一章节的知识点所对应的历年考过哪些题,以及章节重要内容对应的法条。在系统学习大纲内容的过程中时刻有一个针对性,总结一块内容历年考过多少,对应的法条是什么,怎么具体规定的。这个过程建议最晚在7月中旬一定要完成,在7月中旬开始就要针对法条了,针对法条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放到法条的联系中学习法条,从规则制度的体系中把握法条之间的联系。
这样对于目前的标准化试题干扰项的突破和案例题的突破都是非常有效的,7月中旬到8月中旬阶段一定要从法条之间的联系中把握法条和考点,做一些质量比较好的单元模考题,更多的是掌握法条精确的记忆,和一个法条放在一个体系中,它是一个什么意义和效果。
到了8月中旬到9月初这段时间建议一定要转入作题,一定要演练,按照司法考试全真的一个试题的安排,四张卷要有两至三套的全面模拟,通过全面模拟一方面了解司法考试在各卷中试题的分布情况,另一方面也了解一个自己的学习状态。
到了9月初离考试还有15天的时间,不要进入一个全面复习的状态,因为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效果,因为司法考试有一个稳定的重点,因此建议这个阶段进行一个重点突破,关键在考前黄金阶段建议考生对知识点的体现做一个重点的复习,对薄弱环节要突破,对自己的错题、错点要有一个针对性的复习,经过这方面的准备,考前的状态就应该达到一个司法考试的要求,这也是我们8年来对司法考试的一个经验。
网友:请谈一下基础薄弱的考生的复习方法还有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
骆勇:这么短的时间内,自己自身的能力又比较缺乏,建议还要通过有效的培训,来进行提高,因为培训起到的是三个目的,第一、原来的学科底蕴比较差;第二、如果时间不够,经过专业老师的提炼,在很短的时间内可以达到需要在很长时间内才能把握的考点本质,还有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容易走弯路,效率比较低;第三、营造学习氛围,在这个学习氛围中可以做到快乐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基础薄弱的考生可以置身在面授的环境中,这个效果应该是比较好的。
网友:如果只看万国的专题讲座不看书是否可以?
季宏:看专题讲座是足够的,如果怕不够的话,可以看一下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以及国际法方面的教材,因为这些科目会考一些纯理论的东西,教材可以作为一种储备的,其它的科目,建议大家直接看专题讲座,以及新编的《重点法条解读》就可以了。因为其它的科目往往是直接考察法条以及它背后的理论,对于这些科目,如果基本的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掉的话,可以去看教材。
骆勇:教材及法条汇编某种意义上更像一个字典。
网友:除了历年真题以外还应该选择一个什么样的题来做,这种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骆勇:通过历年的真题可以了解命题的脉络,也可以了解今年命题的走向;做题的作用是为了检测自己的水平,查漏补缺;习题一定要有一个详细的解析,而这个解析中一定要有法条依据,考生对还是错,关键要看解析内容和法条依据;看书出版的权威性。总之,关键的标准要有法条依据和比较详细的解析内容。
季宏:这里要特别说一本书就是法律出版社的《白皮书》,没有老师指导的话,最好不要去做,因为里面有一些错误答案,会对考生造成一些干扰。
邹建章:我补充一点,有许多朋友因经济、时间等因素没有机会参加辅导班,那就要注意,就是一定要认真读透大纲,万国学校的老师是很熟悉大纲的,所以已经报班的朋友可以不必阅读大纲,只要认真按照老师的要求学习和听课就可以了。如果是自学一定要读透大纲,比如说关于法律文书,四月份的大纲和五月份的公告都提到法律文书的问题,我注意看了很多关于法律文书的复习书,量非常大,内容非常全,书非常厚,这些其实都反映了编书的老师和作者没有认真去读大纲,其实法律文书的量没有这么大。我发现其实主要的文书只有十几种,按照大纲的规定,法律文书不包含行政法律文书。很多人忽略了大纲,加上买来的书质量不高,很可能极大地耽误大家的学习效率,要全面想了解复习范围,还是要仔细阅读大纲和当年司法考试的公告。这一点对新参加考试的朋友相当重要。 网友:我法律本科毕业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我想第一次通过。有什么样的复习建议呢?
骆勇:按道理本科的考生应该占有优势,但是从这几年的司法考试来看,似乎本科生的优势并不明显,主要是因为我们法学教育,法学教育是塑造法律人才,提高人的法律素养,而司法考试在考察的过程中,更侧重于一种测试实际能力,法学教育的特点和司法考试的特点还有所不同,比如说举一个例子,在《刑法》,犯罪的既、未遂问题,在我们的教育中,我们认识它是从犯罪的构成理论来理解它,犯罪构成理论的四个要件都齐全就是既遂,不齐全就有可能是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司法考试中则要求从刑法的一些本质规定中去理解它,要看刑法是要保护受害人法益的,所以既、未遂问题关键要看受害人的法益是否受到了实际损害,受到实际损害就是既遂,没有受到实际损害就有可能构成中止、未遂或者预备。
司法考试是从一个本质点来突破,比如说抢劫罪和绑架罪的认识,一般教材中,我们往往从更多的方面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同,而司法考试是把握一点来突破它,那就是绑架和抢劫最大的区别是暴力或胁迫的对象与取材的对象是否一致,一致就是抢劫,否则就是绑架,所以司法考试要从最本质的点来突破它,我们在法学教育学习过程中主要是一个全面的学习和探讨,从本质点的突破会有一些自己的风格和距离,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要把自己调整到零起步,因为很多的考生都是专业的。另外对通过法条去把握本质点,就是要做提炼的工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们建议参加一些培训班,让一些素质非常好的老师来训练大家,让大家培养一个很好的得分能力。
网友:为什么我上万国辅导班的时候,老师讲的真题答案和司法部的答案为什么不一样,应该以什么答案为准?
季宏:司法部的公布答案和现行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是对立的,万国是以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准,2003年前的律考是没有公布答案的,市面上的辅导教材的答案和万国不一致的,我们认为应该以万国为准,因为万国的答案是以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准。万国的答案是尊重现行法的答案。
网友:请问老师论述题如何复习?
邹建章:因为论述题是规模比较大分值比较到的题目,所以复习论述题首先要了解论述题答题的一些要求,这一点非常重要。作为一种新的题型,司法部对论述题的要求并不十分明确,第一个不明确,比如说答题要不要写标题就不明确,根据我这两年的观察,写一个标题还是比较好的。一般来说,起草标题的要求是三个:一是简短,二是新颖,三是明确。
第二,关于论述题的文体,也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我们觉得根据论述题的性质,论述题在回答的时候,尽量使用议论文体比较好,因为所有的法律判断都是合法与非法的判断,当我们拿到一个案例的时候,首先要做一个合法或非法的判断,这也是我们的论点和结论,我们在做论述题的时候就要围绕这个中心来进行论证,所以文体一般应该限定在议论文体。
第三个,要运用法律思维,主要是讲专业的思维,给了材料之后,要在答题当中体现是一个给专业人阅读文章,让评卷老师看到你的专业性,一些朋友答出来的文章各方面都相当不错,但是专业性不够,所以无法获得及格分,所以法律问题是一个运用法律概念的思维,从而把为大众阅读的文章区别开来,才可能获得改卷老师法律专业上的认同,这一点非常重要。 如果文章不专业,即使你的逻辑如逻辑学家般严谨,文字如书法家般漂亮,语言如文学家般优美,句逗如语言学家般正确,也一样无法达到高分。
论述题的法律思维还要体现实体和程序的统一。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事例,某省一个死刑犯在上诉期间看到了一个新闻,说一个高中生要换肾,他就提出来捐献器官,他提出来这个请求之后,医院帮助做了比对,非常符合,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好,但是在准备捐献的过程中当地高院通知不能做器官移植,理由是被告人动机不纯,这就引发了争议,这样的题作为考题让你谈谈看法。这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实体和程序统一的思维。这也是法律思维的典型要求。
我觉得可以这样考虑:首先从程序上法院有没有权力下这个通知,法院是一个审判机关,是一个定罪量刑的机关,对于与定罪量刑无关的问题他无权裁决,这超越了它的职权。
第二从实体上看,法院担心这个犯罪动机不纯,想达到减刑的目的,这在实体上有一些问题。因为我们知道立功也好,自首也好,从来是不要求动机的。
第三个从权利自由的角度看,捐献自己的器官是任何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机关在没有法律依据支持的情况下,限制这些自由都是违法的。特别在器官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又不但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反而在为社会做好事的情况下更是应该支持的。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论述题的答题程序思维和实体思维,时间关系就不再讲了,如果有兴趣可以到万国的网站或者论坛上可以给大家一个提问题的场所。
网友:如何提高选择题的正确率?
骆勇:从两方面,一个是从知识点方面突破,就要求考生在把握法条,包括把握其它一些没有法条的知识点的时候,一定要把握法条和知识点背后的本质规定,往往这个本质规定在处断选择题的过程中,抗干扰性比较强,对本质点的把握非常重要,比如说盗窃罪,把握本质点必须从法条中引出本质点,盗窃罪从法条中提练出的本质点就是非暴力的温和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果不把握本质点就很容易让人觉得本质点是秘密窃取,其实不是本质点,而是熟知的过程中概括出的一个情形,真正的本质点应该是非暴力的、温和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所以构成盗窃罪,从解题技巧的角度这是大前提,而小前提来讲是题干中的关键词和逻辑,正确答案是结论,标准化试题实际上存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的呼应关系,一定要把握本质点,而小前提一定要注意关键词和逻辑,关键词和逻辑在选择题的题干中主要是围绕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展开的。
比如说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主要指的是行为标的物,内容是对权利、义务的表达,再有法律责任的核心点除了主体、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判断,过错的判断,你会发现整个题面中围绕这些核心点还有一些具体的限定词,如果对核心词挑出来进行判断,那么小前提的核心词往往和答案会有一个呼应关系,因为他们之间存在一个逻辑结构和呼应关系,当然除了这些方面的表述之外,还要注意题干中的法言、法语及其它一些贯常表达,尤其是要注意一些限定词对核心词的影响力,比如说对主体的影响主要是关于身份、年龄、健康情况的限定词,这些都会对结论在逻辑上的呼应关系,如果忽略思考就会导致错误答案的产生。
考题选项一般从三个方面设置的,一个是容易误解的,一个是容易混淆的,一个是容易遗漏的,这三个方面都要借助逻辑来完成的,很多的题从提供的四个答案就可以分成两组或者三组,我们了解这一点在解题中对题的干扰性就有一个了解,考生之所以把正确答案选出来,是基于对知识点本质点的突破及大前提,对题干逻辑分析判断所形成的小前提,然后通过大前提、小前提的推导、呼应最终从A、B、C、D把答案选出来。
网友: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培训班来帮助自己的学习?
骆勇:第一要有社会的认可度,经过时间的检验,大家基本上反映比较好,这是社会的评价,对于个人的选择,大家必须要参考,大家普遍觉得哪个班好,这是一个出发点,第二个方面,要看有没有一些好班的因素,培训第一个因素是我的底蕴不够的时候,这个班能否有一个相当底蕴的教师团队,在各个专业有博士以上水准。另外司法考试现在已经不是单兵作战,综合性越来越强,要看这个培训班教师是否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一个单兵的教师。
第三个方面要看这些教师对司法考试是否专业,司法考试专业要看这些老师是否参加过司法考试,第二个要看在司法考试讲课的过程中有多少年的积淀,因为教学的经验也很重要,第三点要看服务、资料、后勤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是否细致,我们的目的就是营造学习气氛,如果在这些方面都不细致,那就很难达到一个面授班的交流目的,还有要考虑是否有办学的资格、是否会导致短期效益误导学生等等。
季宏:最后希望考生们快乐思考,取得好成绩。
邹建章:司法考试是残酷的,所以注定未来几个月是痛苦的,我希望在痛苦之后大家可以迎来幸福和快乐,我始终认为勤奋和努力,永远是通过司法考试最基本的方法。
骆勇:司法考试和其它考试一样都是人为设置的障碍,司法考试很重要,但是通过考试可以换回对考试的信心和尊严,对司法考试无论是从第一个层面还是第二个层面我们都要全力投入,在司法考试中我们确立的自信感和自尊感会帮助我们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走得更顺利,最后祝愿考生在05年可以有更好的运气早日圆成法律职业梦。
主持人:感谢三位来自万国学校的老师,我们今天关于司法考试的访谈就到这里结束了,如果网友想了解更多司法考试的复习和资讯方面的消息,可以继续关注百灵教育频道。谢谢各位网友,也谢谢各位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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